- 时间:2026-07-17 15:46:48 来源:市招标投标协会 阅读次数:
各招标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苏建规字〔2025〕12号)及《关于优化UU娱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工作举措的通知》(连建发〔2025〕219号)要求,充分发挥招投标活动择优作用,从源头防范资质挂靠、人员空挂等乱象,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设置答辩环节,提升评标质效
招标人应结合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主动设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环节,明确答辩问询要点,科学设置评审权重,切实提升评标精准度。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鼓励在评标入围环节设置项目负责人答辩作为入围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通过人脸识别后参与答辩;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独立答辩,不得采用AI智能辅助,不得离开答辩系统。
入围环节设置项目负责人答辩需开评标系统相应功能配套完善后方可实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苏建规字〔2025〕12号文件要求,实行综合评估法的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答辩应当采用暗标方式评审。项目负责人应系统梳理项目业绩、施工重难点及管控方案,确保答辩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三、坚持本人答辩,压实履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答辩应完整展示个人专业能力与项目实施思路,坚决杜绝无故缺席、找人代答、挂名不履职等行为。无正当理由缺席、擅自委托他人答辩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四、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公正环境
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及廉洁从业规定,通讯设备静音或关机,服从统一安排,按时签到、有序作答。坚决杜绝打招呼、请托干预、虚假陈述业绩等违规行为,保障招投标工作客观公正。
五、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将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作为本年度工作举措予以实施,共同践行改革要求,筛选综合实力强、管理团队优、履约信誉好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持续提升我市招投标规范化水平,共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UU娱乐招标投标协会
2026年7月17日





